第33章
第三十二章
33. 我現在要談到所有指控中最嚴重的一項,就是你指責我在我們友誼恢復之後不忠。我承認,在你對我提出的或威脅我的所有責難中,沒有哪一項比欺詐、詭計和背信棄義更讓我深惡痛絕。犯罪是人之常情,設下陷阱則是魔鬼的作為。什麼!難道我是在復活教堂裡,在被宰殺的羔羊面前與你握手,為的是「在羅馬竊取你的手稿」嗎?還是為了「在你的文件尚未修正之前,就放出我的狗去啃食」嗎?難道有人會相信,我們在你犯罪之前就準備好了控告者嗎?難道我們被認為知道你心中在盤算什麼計畫嗎?或者另一個人夢見了什麼?或者希臘諺語「豬教雅典娜」是如何在你身上應驗的?如果我派優西比烏去吠叫攻擊你,那麼是誰煽動了亞特比烏和其他人對你的憤怒呢?事實難道不是他因為我與你的友誼而認為我也是異端嗎?當我向他解釋了奧利根的異端之後,你卻把自己關在家裡,從不敢與他見面,生怕你不得不譴責你不想譴責的東西,或者公開抵抗他會讓你蒙受異端的指責。你認為他不能作為證人來指控你,因為他是你的控告者嗎?早在可敬的主教以弗所的伊皮法紐來到耶路撒冷,並以言語和親吻向你表達和平的記號之前,「心中卻懷著惡念和詭詐」;在我為他翻譯那封對你來說是如此責備的信[1]之前,他在信中稱你為異端,儘管他之前曾認可你為正統;亞特比烏就已經在耶路撒冷對你吠叫了,如果他沒有迅速離開,他感受到的就不是你的文學棍棒,而是你右手揮舞用來趕狗的棍子了[2]。
腳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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腳註
[1] 耶柔米書信五十一,伊皮法紐致耶路撒冷的約翰。
[2] 參見魯菲努斯《致亞拿他修的辯護書》,1。